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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■校务公开目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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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工委字〔2006〕51号 签发人:马树强 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河北工业大学2006年校务公开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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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各部门、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,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制度,根据中纪委办公厅《2006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中纪办发﹝2006﹞6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落实<天津市2006年在公共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津教委监﹝2006﹞1号)的要求,结合我校的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一、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以及省、市教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工作部署,解放思想,转变观念,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各项工作内容,通过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,健全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,增加工作透明度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,进一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,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、决策民主化,促进我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。 二、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学校行政主持,业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、具体承办,纪检、监察、工会协调与监督,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。 学校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: 组 长:马树强 傅广生 副组长:孙鹤旭 马培芳 成 员:刘志强 杨玉祯 屈振光 王胜利 商植桐 李殿英 李海涛 崔树军 张 英 范顺成 段国林 窦远明 刘艳华 戎 贤 张建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强同志担任。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。 三、基本原则 (一)坚持依法、公开的原则。校务公开要依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等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。 (二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实行校务公开,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权利,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和权力,保证民主基础上的政令畅通。 (三)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实行校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,突出重点,讲求实效,不搞花架子,不搞形式主义,公开的内容要准确、真实、可信。 (四)坚持稳定有序的原则。实行校务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,按程序分层面、分时机进行。 (五)坚持简便易行、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。实行校务公开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要方便群众办事,便于群众知情,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。 四、基本形式 (一)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,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。重大事项随时向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通报。 (二)设立公开橱窗和公开栏,在便于师生和广大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,设立举报意见箱,同时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。 (三)积极利用校内广播、校园网、办公网、校务公开简报、校报等新闻媒体资源及信息发布平台,进行广泛宣传。 (四)坚持书记、校长接待日制度。 (五)定期召开民主党派、离退休人员座谈会,充分发挥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和学生家长的作用,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,推进校务公开。 五、基本要求 (一)校务公开工作,必须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,定期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,坚持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,不断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的程序,实行有效监督,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。 (二)校务公开既要维护干部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,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。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,不断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。 (三)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,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。各单位、部门可按照此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、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院务公开、政务(职能部门)公开的实施意见,学校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。 六、公开目录及相关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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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河北工业大学 2006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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